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中国大运河饮食研究中心根据第九届品味江南文化节组委会统一安排,受托作为第三方评定机构(以下称评定机构)开展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定表彰活动。本中心将严格遵循市场化规则,依法、依标组织评审评定。现将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审评定程序及相关事项发布如下:
1、评定形式本届次“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定形式继续采取主办机构遴选,各级涉餐社会团体、企业推荐和从业者自荐的形式,对自愿受评者的从业资历资质、授徒传艺成就、厨艺职业技能和操守、宴席菜点质量等内容,按程序依法依标进行评审,确定拟命名表彰人员名单。
2、评定依据“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定依据为《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13391-2009、《地方菜品牌评价通则》T/SZFIA 105—2016、《苏州市餐饮业品牌评定管理办法》等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和有关规定。
3、评审组织形式由评定机构安排具有国家商务部归口的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颁发证书的国家级酒家高级注册评审员若干人组成评审组按本程序规定内容和范围依法依标进行评审。
4、受评者和拟表彰名单确定
4.1 评定机构定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每位受评者近两年内参加行业组织倡导的名师带高徒基本信息,近两年内独立或牵头完成并进入市场的宴席作品菜单1份,菜点出品卡(冷菜、热菜、点心各1道)等职业操守、厨艺技能、行业贡献的支持材料采集归档;预约确定受评者主题宴会菜点质量评定的出品提供场地、时间、形式和范围。
4.2 评定机构定于2022年11月15日前根据前款规定的支持材料采集和宴会菜点质量评定的预约情况,确定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定入围名单。
4.3 评定机构定于2023年1月10日前按计划对每一位受评者分别组织评审,确定《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拟命名表彰名单》。
5、媒体公示
由主办方将《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拟命名表彰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参加全市行业集中表彰和主办机构举办的公益性成果展览展示活动者确定为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
6、荣誉颁授 符合前款条件者,由主办方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拟定荣誉颁授仪式,成果展览展示的时间、地点和形式,为第三届“苏州餐饮时代工匠”頒授荣誉证书。同时,依照程序推荐纳入苏帮菜博物馆馆藏目录,载入苏州当代餐饮行业发展史册。具体荣誉颁授表彰活动和成果展览展示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安排将通过主办方公众号另行发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英华:66051113,18915517213
公众号:苏州餐饮协会(订阅号)
苏州一碗面(服务号)
监督、建议、投诉电话:0512-66051110
特别声明:本届次“苏州餐饮时代工匠”评定,主办方和评定机构欢迎社会各界和主流媒体予以监督。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
中国大运河饮食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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